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徵臨時僱用人員1名
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文書檔案科徵臨時僱用人員1名
一、職稱:臨時僱用人員
二、薪資:新台幣24,000元/月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
五、工作內容:公文繕打、檔案管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僱用期限: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七、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畢業者。
(二)男性須服完兵役(需附役畢證明)。
(三)需具備電腦文書操作(如word、excel等基本能力)或中文打字檢定證書者尤佳。
八、遴聘方式:
(一)請檢具: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附照片,含300以內自傳)(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影本,於報名截止時間前掛號郵寄: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文書檔案科),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行政暨研考處文書檔案科臨時僱用人員。
(二)資格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錄取名單,由本府正式通知,並公布於花蓮縣全球資訊服務網。
九、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09年12月18日(星期五)下午17時30止。
十、面試時間及地點:109年12月23日(星期三)下午13:30分至14時報到逾時不候,於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文書檔案科(3樓)辦公室辦理面試。
十一、聯絡電話及人員:03-8233-726 陳小姐、師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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