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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與作業範本
招標文件與作業範本2025/11/07採購行政科
工程會「採購評選委員會(評審小組)評選(審)委員評分表(評選項目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範本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年11月05日
發文字號:工程企字第1140100505號
主旨:修正本會「採購評選委員會(評審小組)評選(審)委員評分表(評選項目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範本(下稱CSR評分範本),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為鼓勵廠商重視企業社會責任(CSR),積極參與重大災害復建工作,以加速災區復原重建,修正本會CSR評分範本,增訂「參與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工作」項目,配分5分:參與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工作協助民宅修繕之廠商,經本會考量公益性與配合度而獲頒發感謝狀者,以本會頒發之感謝狀作為證明文件(適用範圍為自獲獎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以前招標之政府採購案),並依貢獻程度給分:獲特優獎證明5分,優等證明者3分。
二、CSR評分範本配分由6分增加為9分,分數調整說明如下:
(一)評選(審)項目「(一)為員工加薪」項下「1.近一年內曾替員工普遍性加薪。」自2分調整為1分;評選(審)項目「(二)提供員工『工作與生活平衡』措施」及「(三)辦理綠色採購」由原本1分調整為0.5分。
(二)評選(審)項目「(二)提供員工『工作與生活平衡』措施」自1分調整為0.5分。
(三)評選(審)項目「(二)辦理綠色採購」自1分調整為0.5分。
三、配合採購實務作業需求於「評選(審)項目」之欄位增列說明,並於表末增列第1點至第4點,原第1點及第2點移列至第5點及第6點。
◎工程會函釋(連結) 範本(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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