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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行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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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行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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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審計部就地稽察各級政府工程採購延遲付款情形缺失彙整表」乙份如附件(工程會103.7.8工程管字第10300232200號函) 採購行政科 2018/12/18
機關指示廠商辦理工程變更設計後,其涉有技術服務或工程採購契約變更者,請儘速完成契約變更程序(工程會103.7.16工程企字第10300192890號函) 採購行政科 2018/12/18
重申各機關辦理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新臺幣10萬元)以下),應注意內部控制,避免發生流弊( 工程會103.9.15工程企字第10300322510號函) 採購行政科 2018/12/18
機關辦理採購,請注意得標廠商之分包廠商有無政府採購法(下稱本法)第103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作為分包廠商情形(工程會103.9.3工程企字第10300241010號函) 採購行政科 2018/12/18
機關辦理採購,已發生多起開標主持人誤涉洩漏底價情事,請勿再發生類似情事(工程會103.9.26工程企字第10300322960號函) 採購行政科 2018/12/18
機關辦理採購,對於廠商違反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規定之情形,請依相關規定辦理,落實行政處罰機制(工程會103.9.29工程企字第10300340830號函) 採購行政科 2018/12/18
機關向廠商追繳押標金之書面通知,請附記相關救濟途徑、期間與受理機關等教示內容(工程會103.10.8工程企字第10300326870號函) 採購行政科 2018/12/18
工程會89年1月19日(89)工程企字第88022422號函說明三自即日停止適用(工程會103.10.20工程企字第10300366250號函) 採購行政科 2018/12/18
工程會修正「統包作業須知」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依工程會103.10.24工程企字第10300373120號函) 採購行政科 2018/12/18
機關辦理供公眾使用之冷凍空調設備含安裝或維護之採購,其投標廠商資格之訂定(工程會103.11.14工程企字第10300394080號函) 採購行政科 2018/12/18
建議各機關辦理採購之重要事項時,由法制人員協助處理(工程會103.11.18工程企字第10300402420號函) 採購行政科 2018/12/18
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各款裁處權時效之起算時點,工程會已於103年11月21日邀集主要部會及各地方政府召開研商會議。其判斷原則置於工程會網站 採購行政科 2018/12/18
「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26條,業經工程會於103年10月30日以工程企字第10300376110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採購行政科 2018/12/18
「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13條及「機關委託資訊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16條,業經工程會於103年12月10日以工程企字第10300424400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採購行政科 2018/12/18
工程主辦機關辦理公共工程,應合理規劃工期落實施工安全防護設施,如有趕工或縮短工期需求者,請加強施工安全防護措施(依據工程會104.6.16工程企字第10400148410號函) 採購行政科 2018/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