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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行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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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行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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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審計部製作之「審計機關就地稽察各級政府機關辦理統包工程執行缺失彙整表」(依據工程會104.7.1工程企字第10400192551號函) 採購行政科 2018/12/18
「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二項第八款認定屬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業經本會於104年7月17日以工程企字第10400225210號令發布 採購行政科 2018/12/18
工程會修正「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範本」及「投標標價清單範本 採購行政科 2018/12/18
重申機關辦理工程採購,請勿於招標文件或契約訂定可能遲延付款之期間,並請確實訂定付款時程(工程會104.7.22工程企字第10400235800號函) 採購行政科 2018/12/18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與得標廠商採電子簽章方式簽訂之政府採購電子契約,應依印花稅法規定徵免印花稅(工程會104.7.23工程企字第10400219220號函) 採購行政科 2018/12/18
「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6條、第13條、第17條條文,業經本會於104年7月14日以工程企字第104年7月14日以工程企字第10400220520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採購行政科 2018/12/18
機關辦理採購,得於招標文件載明廠商應給付履約勞工之薪資基準,以保障勞工權益(工程會104.10.14工程企字第10400321410號函) 採購行政科 2018/12/18
廠商有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第31條第2項第8款情形者,機關處理方式如說明(工程會104.10.20工程企字第10400288400號函) 採購行政科 2018/12/18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規定採評分及格最低標(即異質採購最低標)方式辦理之巨額工程採購(工程會104.10.19工程企字第10400337800號函) 採購行政科 2018/12/18
「工程價格資料庫作業辦法」,業經工程會於104年11月3日以工程技字第10400351740號令修正發布 2018/12/18
機關辦理屬營造業法第8條規定之專業工程之招標,其廠商資格之訂定,請依說明辦理(工程會104.11.24工程企字第10400381190號函) 採購行政科 2018/12/18
以獨資商號名義參與政府採購之廠商,如有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工程會104.11.26工程企字第10400385160號函) 2018/12/18
機關採公開招標方式辦理採購,為避免廠商以虛設名義投標而製造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之假象,影響採購秩序,其開標程序請依說明辦理(工程會104.12.22工程企字第10400414810號函) 2018/12/18
檢送修正「最有利標錯誤行為態樣」乙份(工程會104.10.19工程企字第10400338140號函) 採購行政科 2018/12/18
檢送修正後之「建築工程規劃設計可能綁標行為態樣」(工程會104.11.3工程企字第10400282600號函) 採購行政科 2018/12/18